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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人:马克思学院管理员   发表时间:2022-05-13   浏览次数:0

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现将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如下,复试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一、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2×50%+复试成绩×50%。外语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专家组成员进行打分,分值为100分,然后计算平均分为考生复试成绩。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成绩由面试成绩和业绩考核成绩构成,面试成绩和业绩考核成绩的满分各为100分,分别按6:4比例计入复试总分。该专项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2×50%+(面试成绩×60%+业绩考核成绩×40%)×50%。

二、录取办法

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考生录取时不分导师,按学校规定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录完指标为止。

该专项考生的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委托招生培养单位招收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当各招生单位至少应招收专职辅导员数不是整数时,分别按计划数的70%四舍五入计算。严格控制招收的本校生源数量,计划数为5个及以下的最多招收本校生源1人。”

2.“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考生录取时,在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内按总成绩排名,根据各导师招生人数依次择优录取,录完指标为止。如果该导师在录取过程中考生名额不足,则在本专业其他导师名下已完成录取的下一名次考生中调剂,调剂考生根据“业务课一”即马克思主义原理(含原著)成绩排名确定录取资格,并择优录取。如调剂考生出现“业务课一”分数相同的情况,则再按总分成绩排名确定录取资格。

3.普通计划考生录取方式与“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考生相同。

学院招生总计划数以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

本办法由河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有关内容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为准。



                                    河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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