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公示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结果的通知
发布人:马克思学院管理员 发表时间:2023-06-07 浏览次数:0次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按照我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现将我院各专业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拟录取名单见附件1,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至6月20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拟录取名单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完成后再行公示。
如有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请及时联系我院。“后备人才专项计划”拟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报考/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拟录取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将个人档案调至我院,调档时间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调档函为准。“后备人才专项计划”拟录取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调档的取消拟录取资格。请拟录取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做好后续录取检查准备工作。
我院各专业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向我院、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委监察处反映。
联系方式如下:
马克思主义学院,电话:0311-80788111;邮箱:fdd324324@126.com。
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11-80786777;邮箱:yjszsb@hebtu.edu.cn。
河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311-80789855(工作时间),13832193302(只接受短信);邮箱:jjjc@hebt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6月7日